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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新婚姻法女性网友最激烈 拒与有房男人结婚

山一程雪一更  2011-08-19 10:15

[摘要] “公婆买房,儿媳没份”“丈夫婚前按揭买房,妻子没份”“这就是一部偏向男人的法律”……最高法公布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后,其中有关“婚后父母给子女一方买房”“婚前一方按揭买房”等情形的规定,在网络上引起激烈争议,女性网友更是讨伐声不断,甚至总结出新婚姻法启示,那就是千万不能与有房男人结婚!

六成网友赞成婚姻法新规称将逼出女强人

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规定“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”,调查显示——

羊城晚报记者赵燕华、实习生姜笛报道: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到底合不合理?62.3%的网友认为合理。

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8月13日起开始实施,其中规定“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”,消息一出即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。截至8月14日16时,新浪乐居发起的对“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”的网络问卷调查共吸引了1954位网友的热烈参与。数据显示,逾六成网友同意“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”,超过四成网友认为此政策出台后,将有更多女强人诞生。

逾六成网友同意该政策

据新浪乐居调查数据显示,62.3%的网友同意该项政策。大多数网友认为“可以推进裸婚实现,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”。合富辉煌集团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认为,这个规定相当于父母指定遗产给子女,无关公平问题,“父母给女儿买房,女婿也没份呀”。

反对“父母买房儿媳没份”的网友也占26.7%,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,可能会产生不公,“这为男人出轨扫清了最后的障碍”、“会造成离婚率上升”。有女网友更是叫苦:“凭什么男人挣钱还贷,最后得到一套房,而女人挣钱养家还操持家务,离婚后却一无所有?”

有数据显示,2008年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共1286437件,且逐年上升。案件相对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、夫妻之间赠予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。而这正是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。

在新浪微博上,“父母买房儿媳没份”的消息引起广泛转载和议论。与此同时,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《失落的丈母娘》,出现了不少为丈母娘支招的内容。截至8月14日下午6时,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,就高达近40万条。

四成网友认为将逼出女强人

新浪乐居调查数据显示:42.8%的网友认为新婚姻法可能逼出女强人,“不要想着嫁个有钱人下辈子就衣食无忧咯!女人们,自强起来吧,用自己的双手成就你的梦想!”有不少网友打趣新婚姻法,认为“新婚姻法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!”,“房产商乐了,丈母娘愁了”。

此外,34.1%的网友认为此规定会促使丈母娘降低嫁女要求,由“富二代”变成情投意合的“潜力股”,“嫁个富二代,如果感情不好,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,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。这样看来,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,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,我们一起奋斗、买房,这样过着才踏实。”

网友纷纷给丈母娘“支招”

婚姻法的新规定愁坏丈母娘,为避免“赔了女儿折了嫁妆”,不少网友借助微博给她们出谋献策,“把你准备给女儿的嫁妆(车、家电、家具等)和花费全部(如10万元或者20万元)全部交给男方家长,并与男方家长一起共同签协议出资买新房给孩子,然后要求男方掏钱买车、家电等。这样,丈母娘还是出了计划中的钱,万一孩子离婚还能保住自己掏的血汗钱。”有网友打趣称,“丈母娘联合会表示对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不满!以后买房坚决要求男方把自家女儿名字写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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